A1 公平与自然公正 – 【二、行政管理】 – 新西兰移民局(INZ)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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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管理

A1、公平与自然公正

A1.1 简介

a.良好的决策需要关注流程,如何做出决策,以及审视案件的是非曲直。公平的过程更有可能确保公平的结果。未以适当方式作出的决定可由法院审查,或向监察员提出申诉(见A9.10)。

b.以适当的方式作出决定涉及公平和自然公正的原则,这意味着:

  • 给予申请人公平的听证;和
  • 避免偏见。

c.所有移民官员在决定申请时必须遵循公平和自然公正的原则。

2012年08月29日生效

A1.5 公平

a.作出的决定是否公平,取决于以下因素:

  • 申请是否得到适当考虑;
  • 是否向申请人通报可能损害其案件的信息(通常称为潜在的偏见信息);
  • 申请人是否有合理机会回应有害信息;
  • 是否以与其他决定一致的方式决定申请;
  • 是否有适当理由拒绝申请;
  • 是否只考虑相关信息;
  • 是否考虑了所有已知的相关信息。

b.在决定申请时移民官所必须考虑的公平程度,可取决于该决定对申请人的影响。

例如:第一次申请临时签证的人所被拒绝的概率,相比要小于那些在新西兰合法居住多年且正在申请永久居民签证的申请者被拒绝的概率。

2010年11月29日生效

A1.10 偏见

a.作出的决定是否有偏见取决于以下因素:

  • 该人员是否因性别、种族、宗教、社会经济地位、性行为等原因对申请人个人有偏见;
  • 该人员是否与决定的结果有直接的经济或个人利益;
  • 该人员是否与涉及申请的任何一人有关系;
  • 该官员是否在没有考虑所有的事实和证据之前,就已经先入为主的预先决定。

b.重要的是不仅要避免实际的偏见,还要避免偏见的出现或嫌疑。

2010年11月29日生效

A1.15 在决策中实现公平和自然公正的实际步骤

a.如果申请人坚持继续进行,接受并处理以规定方式提出的申请(见R2.35 – R2.50),即使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和

b.考虑所有事实,对所有相关形式的证据持开放态度;和

c.区分事实与观点、谣言、指控、假设或报告;和

d.申请相关的移民指示;和

e.告知申请人决定的实际原因;和

f.如果申请人的英语不流利,或者申请人要求,请在面试中安排口译员在场(见A14);和

g.如果申请人要求,申请人的律师,移民顾问或家庭代表需要在场。

注:法院,监察员,高级官员或上诉机构的裁决可用作适当情况下决策的指导原则。

A1.15.1 代表在面试中的作用

如果申请人在面试时有代表,则代表必须有机会向移民官员提出意见或陈述。在官员酌情决定的情况下,此类评论和提交通常将在面试的开始和/或结束时进行。

2010年11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