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大连燃气爆炸事故处理 看政治体制问题(图)

0
1144
9.10大连燃气爆炸事故处理 看政治体制问题(图)

大连普兰店9.10住宅楼爆燃,8死5伤。(图片来源:网络图片搜狐网)

 

【新西兰鹰视野中文网】(看中国记者戈御诗综合报导) 8死5伤的大连普兰店9.10 燃气爆炸事故,三天之后就已调查完毕。事故调查组和大连市委公布了处理决定。网上的评论说,地方官员玩忽职守、搞官僚形式主义造成草菅人命,这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问题。

2021年9月10号晚上11:39,大连市普兰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的某住户家中,发生了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公布的调查结果是,大连坤马燃气公司说爆炸事故的责任方。大连的《半岛晨报》9月13日报道:“大连坤马燃气公司无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规定,在燃气生产和作业过程中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既然从国务院到辽宁省再到大连市,都有燃气管理条例,那9.10燃气爆炸事故为什么还是发生了呢?从中共制定的各种法律和规定中,人们可以看到,法规的严格程度可以说是达到了到最严格的标准,然而实践中的官场的玩忽职守、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让这些规定不能够被执行。网民的一句话说的很到位,新的《安全生产法》刚出台不到一个月,“三管三必须”就已经被蔑视了。

《半岛晨报》的报道说,大连坤马燃气公司的法人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已经被普兰店公安分局依法刑拘。直接责任的这口锅已经甩给了大连坤马燃气公司。按照管理条例中的“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调查组还判定,这次事故的政府责任人主要是大连市应急局而不是住建局,以及普兰店区政府和区级监管部门。

人们纷纷质疑了,调查组是不是把问责对象弄错了?燃气不是归住建管吗?怎么主要责任在应急这边?也有的说,昨天去检查了,住建局才是燃气企业的行业的监管部门。实际上,别管法律怎么修,大连市的这波操作很可能成为一个风向标,应急安全部门就是为事故处理背黑锅的,是平息舆论的替罪羊。按照三管三必须,主要应该处理的是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只是监管责任,可是大连市还是让应急部门背锅了,而且处理的基本都是副职,因为这种闲职本来就是中共设计用来丢车保帅的。

大连市处理了应急部门的三名官员,市应急局的一二把手都被免职;应急局和住建局各自的一名副局长被停职;被免职的还有普兰店区的副区长。大连市委还责成普兰店区委,处理区级监管单位的官员。

大连市的这些涉案官员仅仅是被免职,并没有被刑拘,他们遭到的是党纪的处罚。但是,事故发生了,百姓失去的是家庭,8条人的性命,这个又找谁去说呢?诉诸法律?网友们认为,处理的太轻了,应该抓起来判刑,不能光判企业老板。但是按照渎职罪,又能判他们多少年呢?

而且,他们遭到的这种免职的党纪处罚,也很容易为他们的“复出”打下伏笔。被免职的官员能继续享受同等待遇,相当于带薪休假。过一年两年,按照中共的规定,他们可能还会低调复职。遵循的是出事→问责→冷却一段时间→悄然复出→被发现→舆论哗然→解释复出符合规定→不了了之的过程,而且这些官员复出的比例还很高,至少达到了30%。可以说,类似的玩忽职的官员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出现在官场。

但是在西方的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引咎辞职后的官员,可以经商、写书、去大学教书、加入智库,或者做公益事业,但是要想在仕途上东山再起,是非常的困难,因为民众已经不再信任他们了。

所以说 9.10 大连普兰店燃气爆炸事故,它不是孤立的事件,它和中共的政治体制问题是密切相关的。

 

此文章来源于“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