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存在酷刑!新西兰再拒中共当局的引渡要求

0
2072
新西兰上诉法院

【新西兰鹰视野中文网】上诉法院撤销了前国家党政府关于将新西兰永久居民引渡到中国的决定,理由是对中国的人权记录表示严重关切。

新西兰永久居民、韩国公民金京烨(Kyung Yup Kim)被指控于2009年在上海谋杀了一名20岁的女性。

中共当局曾要求在2011年从新西兰将金京烨引渡至中国,当时的司法部长艾米·亚当斯(Amy Adams)在两次批准引渡金京烨之前,要求中国保证这名新西兰永久居民不会“遭受酷刑”,并且能接受“公平的审判”。

在今天公布的一项决定中,上诉法院撤销了该裁决,理由是“在中国这样一个虽说酷刑是‘非法’,但仍普遍存在酷刑的国家,难以获得这种保证。这是中国司法系统的文化和系统特征所使然。

金京烨的律师托尼·埃利斯(Tony Ellis)博士今天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是一项具有深刻人权意义的判决,将在整个普通法世界引起共鸣 – 不仅仅在新西兰具有重要意义。”

金京烨的律师托尼·艾利斯

“权利肯定”的决定

人权律师迈克尔·博特(Michael Bott)已经将上诉法院的这一裁决判定为“权利肯定”决定。

他说:“政府官员和法院应该履行国际人权和公平审判权利条约方面的义务,这一裁定是对严肃性的惊人认可!”

布特先生表示,中共有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人权)记录”,它不会兑现它的承诺,仍然会我行我素。

他说,前任司法部长艾米·亚当斯对于批准金京烨的引渡做出了“粗略,轻量级的决定”,她应该是考虑过对新中贸易关系的影响。

布特先生表示:“部长必须做的不仅仅是一个橡皮图章。”

布特先生表示,由于中共当局已经签署但未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他们是否会遵循他们对金京烨相关的保证,其实是不能保证的。

编者注:中国于1998年10月5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约》,并多次宣布将实施该公约,但是其国务院至今未提出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也并未批准该公约

新西兰司法部长亚当斯表示目前她无法置评。她还表示:“这件事必须得处理好,我们要确保当事人的权利不会受到侵害。”

在请求亚当斯女士发表评论之后,国家党的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样的案件“非常困难,涉及认真和审慎的审议”。

发言人说:“当时的部长做出了我们认为正确的决定。现在这是现政府考虑的问题。”

司法部长安德鲁·利特尔(Andrew Little)的发言人表示,利特尔先生知道今天宣布的判决,但由于官方需要考虑该决定及其后续步骤,因此进一步评论是不恰当的。

编者注:此前,新西兰从未有过引渡嫌疑人到中国的先例,而新西兰又是判例法国家,因此,该案的判决,可能成为后续中国与新西兰之间引渡案件的判例。

上诉法院的判决全文可在此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