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岁香港少女无故被警方拘27日。(图片来源:Pixabay)
【新西兰鹰视野中文网】自6月9日香港爆发百万人游行反送中以来,根据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至8月27日,16岁以下的被捕人士有15名,但开学后至9月底上升至53名,至10月10日,人数上升至104人。其中一名只有13岁的被捕女童,在警方申请保护令期间,被送入儿童院禁锢27日,更有男未成年被捕者遭警方轮奸。
据NOW电视新闻报导称,早前8月底,13岁升中二的阿妹(化名)在香港深水埗参与社区放映会后,被警方以“非法集结罪”拘捕,扣留48小时后,警方没有对她落案起诉,但质疑她的家庭背景不适合照顾,进而向法庭申请保护令,要她入住儿童院。
由于法庭要进一步索取报告考虑,她被安排暂住儿童院。直至27日后,裁判官拒绝警方申请,阿妹才重获自由。
报导称,在儿童院的日子,她不能随便与家人联络,生活上也受到极大限制,但被困27日的阿妹没有改变她对政府和警察的看法。
报导还提到,与“阿妹”同案的还有另两名初中生,也一度入儿童院暂住等报告,有关注案件的律师质疑,警方故意透过申请保护令,阻吓未满16岁的示威者。
男中五学生被警轮奸
近日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段崇智与学生举行对话,会上中大女学生吴傲雪哭诉,自己在被捕拘留期间,遭警察性暴力对待,并提到一名男示威者在新屋岭遭受轮奸。
10月11日,受到吴傲雪激励,自称是男受害者发推文说,自己是中五学生,就读于九龙区知名男校,目前每星期仍需向警方报到。
他称赞,该名中大女生的勇气激励他,他决定在一次民间记者会上,当众将身份曝光,并指证其中一名在新屋岭强奸他的白衣人士。
港警令未成年被捕者惶恐
协助儿童组织“童梦同想”早前曾发声明,对未成年儿童被拘捕的情况表示关注,尤其关注有未成年示威者被警方从示威现场带往偏远的居留中心等事件。
该组织批评,警方的做法会令未成年人与外界断绝联络,让他们处于不安及惶恐中。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b)列明:缔约国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
香港《警察通例》中也明列:未成年人士被捕后应送往最近的警署接受调查等。
协助儿童组织要求警方就近期对未成年人示威者的处理手法作出交代,并促请警方应确保《儿童权利公约》的儿童权利得以实践。
此文章转自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