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鹰视野中文网】“1972年,安徽某县首次由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全县数万知青展开大规模竞争,最终有七十余人获得幸运,在进行上学前体检时,七十余名女知青没有一名是处女,而且不是陈腐性裂痕,她们都是在招生通知发下以后失去贞操的。”
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在微博和论坛里被疯狂转播;同时,其真实性也遭到了一些人的质疑。有一些质疑看起来也很有道理,譬如:“1、大学体检竟有妇检且做数字统计?2、全国知青总数约1600万,安徽哪个县能分得数万知青?……
这些质疑站得住脚吗?这则故事,是真的吗?
网络上的各种流传,在交待史料来源时大错特错
微博、论坛以及纸媒网站,在转载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并交待史料原始来源的时候,无一例外都说是来自邓鹏教授编著的《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甚至有纸媒网站刊文,直接注明文章的作者就是邓鹏先生。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事实上,这则故事的原始来源,是一篇1991年发布的报告文学,与2009年才出版的《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毫无关系。
微博传播,全都注明史料来源是邓鹏《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
邓鹏先生是一位60年代的老知青,现为美国海波因特大学历史教授,编著有知青回忆录系列《无声的群落》。微博在流传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时,将原始史料来源,全都归在邓鹏先生名下。如图所示:
网站在转载相关文章时,错得更离谱,直接注明这则故事的原始来源是“邓鹏”
这则故事被广泛传播,与一篇名叫《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 女知青失身惊动党中央》的文章有直接的关系,许多网站都转载了这篇文章,而且将文章的作者错认为是知青学者邓鹏教授。如图所示:
文章中有一段很离奇的“注”(黑体部分):“我(本文作者邓鹏)所下乡的地方虽不是建设兵团,却也查出了问题。我们乡的党委书记以谁满足他的要求,谁就可回城为诱,和乡里的多个女知青发生了关系,事情败露后,尽管他有一定的后台,但死罪免了,活罪难逃,去监狱关了好几年。” 编辑遍查《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篇署名为“邓鹏”的文章。
真相:这则故事与邓鹏教授毫无关系,而是出自一篇1991年的报告文学
《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 女知青失身惊动党中央》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邓鹏先生编著的《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中的内容,至于那个将文章作者定为“邓鹏”的离奇的“注”是谁给加上去的,以及这篇文章的真实作者是谁,是件很难考证的事情。不过,邓鹏先生此书出版时间是2009年10月,而编辑在查索源头的时候发现,早在2008年天涯论坛上就出现了相同的内容。有意思的是,该帖子中这一句——“我所下乡的地方虽不是建设兵团,却也查出了问题”——并没有那个离奇的“注”。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与邓鹏先生及其著作毫无关系,是完全可以确认的。
那么,这则故事的原始来源,究竟是什么呢?编辑力所能及,所能查找到的最早的来源,其实是一篇报告文学。该报告文学名为《被亵渎的青春》,作者“丁雨雨”,收录在一本名为《拥抱战神的孩子们》的知青报告文学集里,由北岳文艺出版社1991年出版。该文描写道:
“有些女知青是以肉体为代价换得一张离开农村的通行证的。1972年,安徽某县首次由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全县数万知青展开大规模竞争,最终有七十余人获得这天大的幸运。在进行上学前体检时,妇科检查的大夫惊讶地发现,二十余名女知青没有一名是处女,而且几乎全都不是陈旧性裂痕,再准确点说,她们都是在招生通知发下以后失去贞操的。”
除了女知青的数目存在差异以外,其余描述与微博及网文完全一致。在没有找到更早的来源之前,可以暂时认为,这份报告文学,就是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的原始来源。
来源虽然是报告文学,但故事并不见得就是假的
知名媒体人黄章晋先生在微博上对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提出了四点质疑:1、大学体检竟有妇检且做数字统计?2、全国知青总数约1600万,安徽哪个县能分得数万知青?3、据统计,75%的工农兵学员是特权家庭或有背景家庭;4、下乡知青依然是高等人,每个公社都有知青办,当时对诱奸、调戏女知青的处罚通常极重。
编辑所获得的资料来看,上述几点质疑,其实都站不住脚。
女知青返城上大学被要求检查“处女膜”是实有其事的
当年女知青返城上大学到底要不要被检查“处女膜”?有没有数据统计?答案是:在许多地区,要检查,有统计。编辑查到一份知青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各公社推荐出来参加高考的知青都到县里集中,先是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我们先测了身高、体重、视力,再是量血压、听心肺,又过了五官科,现在另一个科室门口的长凳上等候。我见凳上坐的全是女知青,没有男的,检查完毕出来的人又是一个个脸通红的,不晓得这科室里检查个什么名堂。……我慢吞吞地爬到检查台上,直直地躺下。‘脱下裤子,快!’那穿白大褂的女的走过来,带橡皮手套的手上拿了个亮闪闪的器具及一把手电筒。我难为情地脱下裤子。‘屈起膝盖,叉开腿。’她话讲得飞快,动作也飞快,把手中那个器具往我两腿中间冰冷地插了进来。我的天,她这是干吗呀?……后来与其他女知青‘咬耳朵’,才知道所有的女知青,必需通过这道‘处女膜’检查,才能参加文化考试。检查有问题的个别人,暴露了隐私,丢了脸面,罪人似地回生产队去了。”(康雪培,《常家庄插队生活纪实》,收录于《三色土·旅美知青的故事》,休斯敦知青联谊会主编)
编辑还查到一份1979年3月17日《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的文件,该文件称:
“近来,各地反映,有的单位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体检时,要检查未婚女青年的处女膜;有的在审查两性关系案件时,要检查女方处女膜,还有的甚至在逼死人命后还要检查尸体的处女膜。把处女膜松弛和破裂作为不能录取女生,女兵,女职工、女干部的条件和乱搞两性关系的定案依据。这样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有的女青年未被录取,本人和亲属都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蒙受冤屈,甚至含冤自尽。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杜绝这类事件再度发生,特作如下通知……”(《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粗体为编辑所加。)
湖南如此,全国的情况又如何呢?当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转发了湖南省上述《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通知说道:“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现将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通知所有医疗单位,‘凡是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或处理两性关系案件时,一律不准检查未婚女青年处女膜’,违反这一规定的,视其情节,严肃处理。”(《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粗体为编辑所加)可见,招生、征兵检查处女膜,实际上是当时的一种普遍现象。
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非不可能
至于安徽某县是否可能存在数万知青,编辑手头没有安徽各县的县志,故未能查到各县具体安置的知青数量,只能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为什么呢?据金大陆、金光耀主编的《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研究文集》所提供的数据,安徽全省共安置了72.55万知青,安徽现在是56个县,当年区划可能略有出入,但差距不会太大,平均每县万余名知青,并不奇怪,某些县多一些,有个两万多乃至三万,也是有可能的(某县两、三万知青是很常见的,譬如据《丛化县志》记载,广东的丛化县就安置了2.43万知青);况且知青也并不是平均分配到各县的,条件好的县乡知青云集,穷山恶水则比较寥落,是很常见的现象。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不奇怪。
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是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黄章晋先生的第三、四条理由,意思似乎是说女知青相对于下乡所在地的民众乃至干部,仍然是存在身份优势的,是相对强势群体,故而,这类“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事情虽然存在,但并不具备普遍性(编辑的理解,如有误,欢迎纠正)。
但从各种官方披露的资料来看,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的“破坏知青上山下乡案件”占据着最大的份额。譬如,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上海审判志》记载:“197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后下发了文件,要求对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对强奸女知识青年的犯罪分子,要按其罪行依法惩办,对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判处死刑。1973年9月~1974年底,全市法院受理破坏上山下乡案件364件,其中奸污、迫害女知识青年的案件占90%以上,受害者有487名。上海县上山下乡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1968年以来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强奸女知识青年3名,奸污、猥亵16名。”
另据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38人……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黑龙江兵团某副参谋长调戏女知青七人,边学习中央文件边调戏女知青。二十五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可见女知青当年遭受性侵犯,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具体到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当中,对女知青的性侵犯占了一半以上
具体到安徽女知青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据刘小平《安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述评》(原载《安徽史学》)一文记载:“上山下乡过程中,给知青的生活带来的不幸是不能否认的,其中残害下乡知青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以逼害女知青为最。据怀远县1969年到1973年统计,共发案94起,案由基本是:利用职权,以帮助招工、升学为诱饵对女知青进行奸污,或趁人之危进行强奸,或以物质引诱,以关心生活为幌子。”“据1975年统计,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中,强奸、奸污的有319起,逼婚、诱婚的有61起,殴打、捆绑的有118起,杀害的有5起,非正常死亡的有82人。”如此,可以说,专题开篇所引述的安徽某县“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这一故事,绝非空穴来风。
结语
上山下乡是一场悲剧;女知青的遭遇则是悲剧中的悲剧。如何面对和反思这样的悲剧?这其实涉及到整个文革的历史真相,并不是一、两期策划所能讲清楚的。这里只强调一点:在女知青的肉体上狂欢的,在农村不是农民,在厂矿不是工人,在部队不是战士……是谁呢,是那些基层权力的实际拥有者;那十年里,谁是权力的实际拥者呢?是从上而下的各级“革委会”。所以不难想见,当这些案件被送入基层革委会后,其结局会如何;也不难想见,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女知青们其实没有选择;更不难想见,何以大量的强奸案,会被办成“通奸案”……
下面是来自官方文书档案的内容:
1968—1973年,辽宁省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河北……
(云南)第十六团五营三连连长陈忠友,奸污、调戏女知青11人,女知青上山割胶,听见树叶响,吓得以为又是连长来了……
四川南充军分区副参谋长袁候新,在地区革委会任生产组长时,以安排知青工作为名,奸污女知青达九十余人。
祝江就,浙江省江山县丰足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用各种手段奸污女知青8人,猥亵8人。
蒋小山,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独立一营教导员。他扬言: “老子窝囊了二十年,X他妈!今天轮到老子舒坦舒坦了。”他每天坐着北京吉普在各连队转悠,看上中意的女知青就拉上汽车。他强奸女知青20余人、猥亵侮辱女知青上百人、捆吊毒打男知青70余人,多人致残。
张国良,云建兵团一师二团六营连长,原在沈阳军区某部“雷锋团”任排长。1971年,张以谈心为名,第一次强奸了一女知青,对方含羞忍辱,未敢声张。此后张国良频频得手。他任连长三年,几乎不动声色地强奸了几十名女知青,其中数人多次堕胎。女知青听见“连长来了”,会吓得簌簌发抖。
黑龙江兵团十六团团长黄砚田,49岁,1943年入伍,1945年入党。团参谋长李耀东,48岁,1944年入伍,1943年入党。二人强奸、奸污女知青50多人。有的被黄奸污后,又被李轮奸。
……
实际上,各地女知青遭迫害的情况远不止于此。下面是一些来自民间知青的披露。
遭强奸
四川巴中一个林场,只有10名重庆女知青,她们全部被当地干部强奸。其中两人跳水自杀,而官方的调查结论是游泳“溺水致死”。
吉林九台县一生产队长齐殿发,先后强奸、奸污、猥亵23名女知青。齐强奸蔡某,蔡不从,右眼被齐击伤。蔡痛不欲生,忍辱投河,被人救回。齐对蔡说:“你放心,小队有我,大队有我哥哥,公社、县里我有人,将来招工一定叫你走。”同时恐吓道:“这是我们齐家的天下,你要告发,我顶多半年不当队长,我叫你骨头渣子烂到这里,也别想走!”
此后,齐强奸蔡多次。蔡上告,公社做“通奸”处理。蔡走投无路,于1972年12月写下遗书:我被齐殿发害得太苦了,只想和他拼了!嘱咐母亲保重身体,把我忘掉。劝告妹妹不要读书了,不能再下乡走到姐姐的地步。现在公社这样处理问题,证明了齐殿发说的话,是他们的天下,没人给我们办事。这是他们逼的。 她服毒自杀,经抢救脱险,但身体残疾,精神失常。
性暴力
云南兵团某团运输连长,长期霸占两个北京女知青。当其中一个怀孕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先是一天数次强暴她,想造成流产。见不管用,趁她不备,他用穿皮鞋的脚,猛踹她的后腰……她终于流产了,但险些丧命,并留下终身不育症。
愚昧无知被诱奸
一女知青讲自己因做人工流产手术住医院的经历,她是想说在住医院时,兵团对她照料得很好,连长亲自给她送过鸡汤。她十七岁,她匮乏的生活常识和所受过的教育,竟然使她还不大懂人工流产是怎么回事!她反而感激那个奸污了她并使她堕胎的人。
凄惨的新婚之夜
上海一名女工,在新婚之夜被丈夫毒打后赶出家门,因丈夫发现她不是处女。她哭诉:处女贞操是在插队时被公社党委书记糟蹋的。当时她看麦场,不小心烧了一百多斤麦子。书记强暴她时说:你要是不从,就把你打成“反革命纵火犯”。
令人瞠目结舌的妇科体检
1972年,安徽某县首次由贫下中农推荐知青上大学,从全县万名知青中推出七十余人。在上学前体检时,妇科检查的医生惊讶地发现,二十名女知青没有一名是处女,而且都不是陈腐性裂痕。也就是说,她们是在招生通知发下以后失去贞洁的。这意味着那张离开农村的入学通知书,是用女性生命中宝贵的贞操换来的。
复仇的烈火
上海发生过一起灭门纵火案。一个在八十年代发起来的个体户,在一夜之间被人点着了房子,他和他女儿被活活烧死,妻子虽获救,但全身大面积烧伤。调查中警方发现:死者在文革中曾在外地某农场当过革委会主任,他利用职权要挟过一女知青,只有和他结婚才能回沪。这女知青被迫同意了。回沪后因二人感情不和而很快离婚。因他当初的逼婚,活活拆散了女知青和她相恋已久的男友。若干年后,男友终于在上海报仇雪耻,将仇人烧死在家中。最后他在警察的追捕下撞车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