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鹰视野中文网】据毛传媒报导,2016年10月28日,奥克兰高级法院大法官Fogart判决被告Youfang Han(韩友芳)对诽谤原告黄玮璋负有责任,判决被告支付原告55,000元新元;判被告支付原告费用12,934元新元以及手续费1,490新元;并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或其他人继续发表诽谤原告的文字。
被告韩友芳是奥克兰Panmure华人协会会长,是奥克兰华社极为活跃的人物之一,与奥克兰中领馆关系密切,在许多中领馆组织或参与的活动中,经常看到她出现的身影。
原告黄玮璋先生曾长期担任新西兰中国团体联合会会长,新西兰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现仍担任新西兰华人历史与文化促进会会长、新西兰中国促进委员会顾问、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中国北京侨领顾问等许多职位。此外,黄玮璋还是新西兰太平绅士(Justice of the Peace for NZ),荣获M.N.Z.M.(Member of The New Zealand Order of Merit),这是新西兰较高级别皇家荣誉奖励,新西兰华人获此荣誉称号的不多。
2011年6月,当黄玮璋获得新西兰国家优秀荣誉勋章的时候,身为Panmure华人协会会长的韩友芳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词,并“代表新西兰中国团体联合会,新西兰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给黄玮璋进行了献花!
短短五年之后,两人即“反目成仇”、“庭上相见”!
2016年5月,黄玮璋将韩友芳告上奥克兰高等法院,罪名是“网络欺凌”,因为韩友芳“在微信群上诽谤”他。黄呈交法庭作为“诽谤证据”的多达十几条。其中包括韩友芳攻击他“几个以黄玮璋为首的反动分子败坏我们奥克兰华人华侨声誉”等言词。黄玮璋表示,他曾经通过律师联系韩友芳,希望对方停止诽谤行为,向他道歉。但被告置之不理,他只好采取法律行动。
据称,2016年10月19,法庭开庭审理时,被告韩友芳并未到场。奥克兰高级法院大法官Fogart做出缺席判决,判定被告Youfang Han(韩友芳)对诽谤原告黄玮璋负有责任,判决被告支付原告55,000元新元;判被告支付原告费用12,934元新元以及手续费1,490新元;并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或其他人继续发表诽谤原告的文字。
法庭传票和判决书已送达被告,并都记录在案。按照法律程度,被告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下达四周内上诉,但韩友芳并未在有效期上诉。
黄玮璋对媒体表示,被告韩友芳至今为止,尚未向他支付一分罚款。他说,他打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杜绝这种在电子媒介上,诽谤他人、攻击他人的恶劣行为。”并表示,被告如果坚持赖帐,则会找追债公司,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