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鷹視野中文網】今日的香港,事實上已經成為了中國走向未來的風暴眼。六月以來,由於港府一直未響應民眾的五大訴求(撤回送中修例、撤回暴動定義、撒回所有抗爭者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方濫權、立即實行雙普選),港人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的民眾抗議活動持續發酵,愈演愈烈,參與人員遍及社會各界。對於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和真實情況,中共當局開始時一邊嚴密封鎖信息,一邊出動警力瘋狂地彈壓,血染香港街頭。直至百萬人走上街頭、兩百萬人走上街頭,港府及中南海似乎仍然聽不見香港街頭的呼嘯槍聲、聽不見警棍飛舞下市民的悲慟嘶喊。在抗議和流血衝突完全無法掩蓋的情況下,中共媒體開始播放特定的扭曲畫面,將港人維護基本法確立的「司法獨立、港人治港」,抵制港府及背後的中央政府以行政權侵蝕司法權的維權抗議活動,污名化為「暴動」、甚至「顏色革命」,把示威人士叫作「港獨」,「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隨之而來,大陸民眾的愛國情緒被極大地調動,民族仇恨高漲,社交媒體上甚至出現大量呼喊解放軍出兵佔領香港的聲音。
那麼這個《逃犯條例》修訂究竟是什麼內容,為什麼會引起香港社會的強烈抵制呢?
香港現行的《逃犯條例》是由即將卸任的殖民地政府準備並於1997年4月制定的。現時,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有移交逃犯條約。按照現行的《逃犯條例》,香港政府在得到立法會的同意後,容許與世界大約170個未與其簽訂相互協議的國家或地區達成「一次性」安排,以個案形式移交。但是,現行《逃犯條例》有地理限制, 澳門、台灣及中國內地被排除在現行的《逃犯條例》之外。
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緣起,是2018年初的潘曉穎命案。潘曉穎為香港女生,與香港男友陳同佳前往台灣旅遊,期間在旅館被殺,而陳同佳則獨自回港。台灣警方調查後通緝陳同佳,2018年3月13日,陳同佳在香港被捕,並承認是自己殺害了潘曉穎。
香港對發生在台灣的案件無管轄權,即使陳招認殺人,香港政府也不能控告他謀殺。香港法庭按洗錢罪和盜竊罪將陳同佳判處監禁29個月,扣除已監禁的時間,加之如果符合保釋條件,預計他將會在2019年7月獲釋出獄。因香港與台灣之間並無司法互助安排,無法將他引渡至台灣受審。
2019年2月12日香港立法會議員與台灣殺人案受害者的母親一起召開記者會。受害者母親說她希望香港可以修改法例,堵塞漏洞。
2月13日香港政府正式宣布提出《逃犯條例》和《刑事互助條例》(修訂)草案。提出要在6月12號二讀,7月之前完成修改條例,其中,廢除原有條文中訂明的引渡法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的限制,規定香港特首有權下令,引渡犯人到中國大陸、台灣和澳門。而且,新條例還剝奪了立法會的審議權力,逃犯是不是被移交,只需要行政長官和法院同意。 如果修訂條例通過後,其中一個後果,就是特區政府可以按中國政府的要求,將中國政府視為疑犯的人士送交中國大陸受審,也就是所謂的「送中」。 港府給出的理由是堵上引渡條例的漏洞。
一石激起千層浪,「送中條例」引來社會各界極大的憂慮和強烈的關注。
台灣方面憂慮未來被中共認定為罪犯的台灣民眾,只要過境或到香港旅遊,都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大陸,呼籲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對此聲明立場。
2月21日台灣陸委會表明,不會接受任何在修改《逃犯條例》下實施的特別安排。故而因陳同佳案需要緊急修改《逃犯條例》的急迫性理由被排除了。
在此次修例討論中,最先站出來提出異議的是香港的法律界和商界,他們的疑慮之處明確指向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而不是將罪犯送往台灣。
3月4日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批評政府曾經承諾「不會在沒有詢問公眾」就跟中國大陸商討引渡協議,而政府的修例建議違反這個承諾。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壹周刊》發表題為」The Long Arm of the Law-Returning Fugitives from Justice」一文,說明修例未必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當中提到文明國家不會將疑犯移交至有酷刑及會判處終身監禁而沒有任何假釋機會的國家,強調一國若欠獨立的司法制度,往績亦未符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的公平審訊準則,也就沒有動機要與該國簽署引渡協議。
法律界人士指出,港府修例借台灣個案擴大到大陸和澳門,北京會進一步侵蝕香港的「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國策。香港的法律與大陸的法律有根本的區別,香港是無罪推定,而大陸是有罪推定。香港有司法獨立,大陸極權統治,黨的一元化領導,不容許司法獨立。根據修改後的條例,直接由特首發出證明書啟動拘捕及移交程序,司法審核只能審核提出引渡的文件是否足夠,程序是否符合,而對犯罪證據的審核沒有權力,剝奪了立法會的審核權。新的條例撤出了司法不受行政干預防的防火牆,行政權力侵蝕司法權,大陸法律延伸進香港法律就會成為現實。這樣一來雖然堵上了一個漏洞,卻同時又打開了另一扇大門,港人明顯看到了港府及中央政府此舉的實質,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大陸司法領域存在的權大於法、貪腐橫行、刑訊逼供的法治狀況,令香港法律界憂心仲仲,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強調,目前香港及國際社會對大陸人權有極大憂慮,質疑在新安排下,政府不能確保逃犯送中後,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力,享有與香港製度中同等的基本人權,降低人身安全及人身自由的保障。
代表大專界的學術自由學者聯盟發表154人聯署的聲明,強烈呼籲港府撤回修訂引渡法建議;「倘若特區政府堅持通過修訂,所有在港人士的言論、出版、學術和其它自由,將受到空前威脅,一國兩制以及香港的繁榮穩定,亦將敲起喪鐘」。
商界的理由是擔心送中條例破環香港的營商環境。進而威脅香港的國際金融地位。美國則表態,修例可能違反1992年訂立的《香港關係法》,這將對香港經濟構成重大影響。
在社會各界反對意見異常強烈的情況下,港府將修改條例中部分引渡罪行剔除,並將引渡刑期提高到7年。並且政治犯,言論自由 不引渡。仍然不能打消各界的疑慮,法律是中共手中的政治工具,沒有司法獨立,想給人定罪很容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港人清楚地知道大陸司法是怎麼回事,他們抓政治犯,從來不會以政治名義抓捕,政治犯扣上經濟犯罪等其它的罪名,民事違法以刑事犯罪抓捕。
所有的質疑,都指向對中國法治的不信任,對中央政府一步步侵蝕一國兩制的擔憂。
6月,港府不顧民意沸騰,執意強行通過二讀,導致反送中抗議運動升級後,港警面對徒手僵持的香港市民,不計後果地施以暴力進行鎮壓。大量使用催淚彈,橡膠彈,布袋彈,造成慘烈的流血衝突。並以出動解放軍相恐嚇,以圖動搖示威者的抗爭意志,將抗議示威的市民推向傷痛和悲憤的深淵。同時,中共控制的黨媒,迴避港人追求民主自由的政治訴求,扭曲事實的真相,散布港人「港獨」的謊言。動用體制外黑惡勢力的力量,撕裂和傷害中華族群的民族感情,造成大陸人對港人的誤解、隔閡和仇恨。
在大陸網路高牆的嚴密封鎖下,信息來源單一,中共官媒的特殊宣傳機制里,群眾所能看見的信息,都是被過濾後的官方希望你看見的信息,因此決定了群眾接收到的信息是被扭曲和顛倒的。
那麼,人們對港人的誤解,究竟有多深呢?
有這樣一種說法,香港經濟下滑,社會資源集中在少數地產和金融巨頭手中,社會收入貧富兩極分化嚴重。香港的房價貴得離譜,年輕人置業遙遙無期,生活艱辛,前途渺茫。外部反華勢力乘機煽動,所以,港人投身反抗運動。
按照這個邏輯,如果不放棄政治訴求,不停止反抗立即結束社會動蕩,香港經濟會更差,香港人更沒有出路。因此,呼籲香港人停止示威抗議運動,恢復秩序,發展改善民生。
果真是這樣嗎?放棄訴求,穩定秩序就能發展民生。那麼抗議運動之前,為什麼沒有發展起來民生?為什麼會有如此深重的失望?用林鄭特首所形容的不惜「玉石俱焚」也要進行抗爭?沒有民怨爆發的社會基礎,香港人口四分之一的民眾走上街頭,在武裝到牙齒的港警揮舞警棍、拳頭,兇狠地濫施暴力面前,在耳旁布袋彈呼嘯而過的凄厲槍聲里,在催淚彈令人窒息的煙霧瀰漫中,港人義無反顧,勇往直前的勇氣從何而來?明知以卵擊石,卻連成功、失敗,都在所不惜!甚至還有死士不惜用生命相搏,以死明志。什麼樣的外國反華勢力能夠煽動起如此堅決的意志?這是一種什麼樣的信仰,讓港人的內心無比強大?讓「國外反華勢力挑動」的言論,在事實面前如此不堪一擊!
我們不妨放下觀念,走進香港人的內心,聽聽他們是怎麼想的。
一位香港抗爭者在「致內地同胞書「中寫道:「在香港這場有如六月飛霜的風暴中,我是其中一名微不足道的抗爭者,也許我並不足以代表其它抗爭者們發言。可是,這場自六月展開的風暴,就是由一群都像我一樣微不足道的抗爭者所形成的。」
「想要割離我們的,從來只有在高處俯視我們的極權。所以你們在新聞、微信和內地一切的信息傳遞平台中,只會看到一群黑衣暴徒在破壞、看到一群黑衣暴徒毀壞國旗、一群黑衣暴徒攻擊警察。
卻不會看到,香港市民被警察在和平示威中刻意瞄準頭部射擊重傷致盲;不會看到穿上制服的警察,與攻擊市民的黑社會交頭接耳互相寒暄;不會看到我們的特首,對死諫的年輕生命逝去的冷漠;不會看到打著支持政府旗號的暴徒,可以四處隨意攻擊平民卻不會受到法律制裁;不會看到香港的年輕人,被黑社會斬斷手腳根癱倒地上鮮血淋漓的一幕;不會看到代表國家的中聯辦官員,公然在聚會中煽動鄉紳黑社會攻擊平民的一幕。這一切,都是這場抗爭活動的規模,愈發不可收拾的真正原因。
紫金花旗幟下,大陸人的眼裡看見的是「一國」,是相同。香港人眼裡看見的是「兩制」是不同。港人恐懼大陸的貪腐遍地、缺乏公平正義、缺乏人權保障的制度侵入到香港;他們不願被權貴利益集團碾壓到狹小窒息的縫隙里脆弱地生存;不想讓香港的司法獨立這道最後的防線全面崩塌。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是什麼樣的生活。
這次香港的抗議行動為什麼持續時間之長,參與的人數眾多,涉及的社會階層廣泛,意志力如此決絕,各個社會階層,各個群體都有各自的權力和利益需要維護,需要爭取,需要有未來。解決香港的社會問題,不僅僅是發展經濟,解決民生,撫年輕人就能夠平息的。根本之處還在於維護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制度,給港人監督政府,監督權力,監督司法公正的自由和權力。把政府的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杜絕利益集團利用權力作惡,佔有全部社會資源,碾壓港人的生存空間。而這一切的實現,離不開能夠真正代表廣大民意的聲音,沒有這樣的聲音,港人就不能擁有自由、民主、法治的制度保障,這也是廣大港人一直以來追求真普選的動因。香港人很清楚,要使香港長治久安,最根本性的問題是實現真普選,選出真正能夠代表各階層利益的政府團隊,港民才能正真擁有話語權、監督權。才能建設法制香港、建設經濟強大的香港、建設安居樂業平安幸福的香港,港警才能真正成為除暴安良的衛士,而不是邪惡政權的打手,廣大市民才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未來。
靠謊言維持下的暴政,終究不可長久。黑暗的星空下,港人為民主法治的召喚,為自由、為未來而集結!拂去硝煙瀰漫的塵土,不遠的未來,香港這顆用百萬人的正義和勇氣捍衛的明珠,一定會放射出她本來的光芒。
作者:西風(鷹視野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