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蘭Panmure華人協會會長韓友芳被法庭判定犯有「網路欺凌」罪行 罰金近$70,000紐幣 並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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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mure協會會長韓友芳在慶典上恭賀黃瑋璋榮膺紐西蘭國家優秀榮譽勳章(2011年6月19日晚奧克蘭百老匯街四川酒樓)
Panmure協會會長韓友芳在慶典上恭賀黃瑋璋榮膺紐西蘭國家優秀榮譽勳章(2011年6月19日晚奧克蘭百老匯街四川酒樓)

【紐西蘭鷹視野中文網】據毛傳媒報導,2016年10月28日,奧克蘭高級法院大法官Fogart判決被告Youfang Han(韓友芳)對誹謗原告黃瑋璋負有責任,判決被告支付原告55,000元新元;判被告支付原告費用12,934元新元以及手續費1,490新元;並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或其他人繼續發表誹謗原告的文字。

(法庭判決書副本,黃瑋章提供)
(法庭判決書副本,黃瑋章提供)
法庭判決書中文譯本 (黃瑋璋提供)
法庭判決書中文譯本 (黃瑋璋提供)

被告韓友芳是奧克蘭Panmure華人協會會長,是奧克蘭華社極為活躍的人物之一,與奧克蘭中領館關係密切,在許多中領館組織或參與的活動中,經常看到她出現的身影。

原告黃瑋璋先生曾長期擔任紐西蘭中國團體聯合會會長,紐西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現仍擔任紐西蘭華人歷史與文化促進會會長、紐西蘭中國促進委員會顧問、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理事、中國北京僑領顧問等許多職位。此外,黃瑋璋還是紐西蘭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 for NZ),榮獲M.N.Z.M.(Member of The New Zealand Order of Merit),這是紐西蘭較高級別皇家榮譽獎勵,紐西蘭華人獲此榮譽稱號的不多。

Panmure協會會長韓友芳在慶典上恭賀黃瑋璋榮膺紐西蘭國家優秀榮譽勳章(2011年6月19日晚奧克蘭百老匯街四川酒樓)
Panmure協會會長韓友芳在慶典上恭賀黃瑋璋榮膺紐西蘭國家優秀榮譽勳章(2011年6月19日晚奧克蘭百老匯街四川酒樓)

2011年6月,當黃瑋璋獲得紐西蘭國家優秀榮譽勳章的時候,身為Panmure華人協會會長的韓友芳在會上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賀詞,並「代表紐西蘭中國團體聯合會,紐西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給黃瑋璋進行了獻花!

短短五年之後,兩人即「反目成仇」、「庭上相見」!

2016年5月,黃瑋璋將韓友芳告上奧克蘭高等法院,罪名是「網路欺凌」。
2016年5月,黃瑋璋將韓友芳告上奧克蘭高等法院,罪名是「網路欺凌」。

2016年5月,黃瑋璋將韓友芳告上奧克蘭高等法院,罪名是「網路欺凌」,因為韓友芳「在微信群上誹謗」他。黃呈交法庭作為「誹謗證據」的多達十幾條。其中包括韓友芳攻擊他「幾個以黃瑋璋為首的反動分子敗壞我們奧克蘭華人華僑聲譽」等言詞。黃瑋璋表示,他曾經通過律師聯繫韓友芳,希望對方停止誹謗行為,向他道歉。但被告置之不理,他只好採取法律行動。

據稱,2016年10月19,法庭開庭審理時,被告韓友芳並未到場。奧克蘭高級法院大法官Fogart做出缺席判決,判定被告Youfang Han(韓友芳)對誹謗原告黃瑋璋負有責任,判決被告支付原告55,000元新元;判被告支付原告費用12,934元新元以及手續費1,490新元;並禁止被告或其代理人或其他人繼續發表誹謗原告的文字。

法庭傳票和判決書已送達被告,並都記錄在案。按照法律程度,被告如不服判決,可在判決下達四周內上訴,但韓友芳並未在有效期上訴。

黃瑋璋對媒體表示,被告韓友芳至今為止,尚未向他支付一分罰款。他說,他打官司,「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杜絕這種在電子媒介上,誹謗他人、攻擊他人的惡劣行為。」並表示,被告如果堅持賴帳,則會找追債公司,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

關於《有害數字信息法》

2015年6月30日,「有害數字信息法 (The 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Bill)」以116票對5票壓倒性在紐西蘭國會通過,該法於2015年7月3日實施。
根據紐西蘭這一法律,所有因為「發布數字信息而造成傷害」的人都將面臨最高兩年監禁和5萬紐西蘭元的罰款,涉事企業則面臨高達20萬紐西蘭元的罰款。而有害信息包括真實或虛假的信息以及「親密的視覺記錄」,如未經許可共享的全裸或半裸照片或視頻。法律還規定,投訴方可聯繫一家被認可的機構,由該機構出面解決問題。該機構可以聯絡例如Google這樣的網路公司,將相關誹謗材料刪除。
該《有害數字信息法》推出之前,紐西蘭公眾曾對令人震驚的「Roast Busters」醜聞進行抗議。該事件中,一群奧克蘭青少年被指控對醉酒的低齡少女進行性侵併且在社交媒體上對自己的行為大肆吹噓。